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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衣  蔣勳  

衣服原來只有「禦寒」、「蔽體」這些基本目的。隨著人類社會的複雜化,服裝發展出階級、種族、性別,各種文化特徵,成為定位個人社會角色最重要的符號。

我們常常不知不覺,在用服裝判斷一個人的身分。判斷這個人有錢或沒有錢;判斷這個人是保守的人,還是前衛的人;判斷這個人高尚或下流,做事有魄力,或優柔寡斷;有獨立見解,或人云亦云;甚至判斷這個人是好人或壞人。服裝像動物身上的皮毛爪牙,傳達著一定的訊號。 西方用「白領」、「藍領」區分社會階級。趨勢專家,用女性流行長裙短裙,判斷社會大眾心理渴望穩定或希求變革。紐約大都會美術館有「Man in Skirt」特展,探討為什麼近代女性服裝大量學習男性,而相反地,男性服裝卻沒有向女性學習。我在現場,看到各種男性穿起裙子的展示,的確引發我對服裝在文化符號上的深刻思考。

長久以來,服裝成為定位個人的標誌。好像從內在世界去了解一個人太困難了,用服裝來分類要簡單得多。因此,每一個人,不知不覺,都穿上了制服。每一種服裝,事實上,也都是不同程度的制服吧。

做學生的時候,學校有規定的制服。大盤帽,土色卡其上衣長褲,左胸要繡上學號姓名。戰後台灣,全國備戰的氣氛下,學生制服,其實是軍隊服裝的擴大。制服當然有方便管理的意義,最主要在讓人容易辨識。

醫生護士有制服,代表職業給人的信心吧,用服裝來加強專業的說服力。警察、消防隊員,執行任務時也穿制服,西方法官律師常常在法庭穿著特別的制服,都有相同的功能。不同教派的神職人員也大多有規定的制服,神父、修女、和尚、道士,在社會裡扮演一定的角色,也需要有容易辨認的服裝來做身分的歸類。

在台灣戰後受教育,穿著像軍人的制服長大,頭髮也剪成一樣,遠遠看去,每個人都沒有差別,無法思考自我特性。我因此對制服一直懷有偏見,覺得制服是泯滅個性的殺手。監獄的犯人剃去頭髮,拿去名字,穿上制服,只有一個編號,制服有消除一個人自我個性的功能。

政治上的獨裁者,都有推廣制服的能力。希特勒時代,納粹的制服使人印象深刻。毛澤東最厲害,幾乎使十億人穿一樣的衣服,任何名牌時尚的流行都望塵莫及。

民主社會,政治人物妄想藉服裝鞏固個人權力,已經越來越難。人民自我意識提高,政治服裝,無論如何包裝,還是讓人警惕,也因為動機實在不美,穿在身上,只有徒增愚蠢。

美是和諧,並不是一致。和諧基本的條件是個體的不同,音樂裡的「和諧」是不同音符聲調的配合,繪畫裡的「和諧」是不同色彩構成的互補關係。

我的一個朋友很喜歡制服,反駁我的看法,他認為制服給他「團體」、「友愛」的感覺。經過他的提醒,我修正了對制服的偏見。我排斥的制服,應該是指被他人強行規定的服裝,是指沒有獨立思考、附庸團體的服裝,是沒有自我、不敢表現獨特個性的服裝。

當然,昂貴的「名牌」也同樣可以是一種制服。用政治權力造就的「制服」和用昂貴名牌標籤造就的「制服」,同樣是懶於思考的結果。

我喜歡古人說的「布衣」兩個字,春暖以後,穿著布衣,看街上花花綠綠綾羅綢緞,繁華耀眼,真是人世風光。我又想像「兩袖清風」的自由自在,或許,穿得自在,也就有了風格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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